通知中明确指出,某产品即将对商户费率进行调整,新的费率将设定为每笔交易2.49%的费率再加上固定的3元手续费。随着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》的正式实施,支付机构被严格要求在显著位置明确告知用户各项收费项目,确保用户知情权得到保障。对于费率的大幅上涨,更是需要事先向人民银行报备,并在官方网站、公众号等显眼位置公示满三十日,方可正式执行变更。
然而,尽管已发布详尽的公告通知商户,但仍有不少商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支付了高昂的手续费,这无疑如同一记重锤,重重砸在了他们原本就薄弱的利润空间之上。这一现状令人深感遗憾,也再次提醒我们,作为支付机构,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,更应注重与商户的沟通与交流,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与透明化,共同营造一个公平、透明的市场环境。
请广大用户,关注公告信息,避免资金损失。